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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家電視台「村民大會」29號下午一點半在美濃的辯論錄影,前一個場次為政大地政系徐四榮教授、仲介業者、美濃農會推廣股鍾清輝股長、農民運動者楊儒門,以及經濟部的王組長;後一場次則為農糧署南區分署長陳俊言、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、有機米產銷班啟尚哥、台大農推所也是美濃子弟怡婷等參與。

農發條例第十八條修正案再一次凸顯了「國家到底還要不要農業?」的議題,農地變賣意味著土地從生活轉變為商品,當然可以說有何不可?以前人為了供子弟唸書不也賣土地?或者要給孩子在外面投資一份可長久經營的事業不也賣土地?

然而,是什麼原因讓變賣土地的速度加快了呢?是什麼原因使得農民必須變賣土地不可?

當一塊農地要價三百多萬(依仲介業者的說法,若依坪數計算一分可達伍佰萬),當農業發展前景堪憂,農民有可能繼續投入農業生產嗎?花三百萬買一塊地種田嗎?

我們要批判的是國家的農村政策、國家的國土規劃。當缺乏國土規劃而任其「自由」發展時,只會加深人民之間的敵對關係,例如別墅種在農地旁影響了農作物排水、遮蔭、污水排放問題。

李根政老師提出了對於農糧政策的兩個重要的批判:第一,當能源作物、新興發展國家對肉品需求提升時,擠壓了窮人糧食分配的空間,意即「和窮人搶食物」。這是社會公益問題。

第二,只看農業產值,而忽略農地對於微氣候、生態環境的影響。

李永龍老師也發言表示,休耕地讓除草劑使用更為惡化,何不積極鼓勵農民成為環境保護者的一份子?

國家缺乏整體農村政策,頭痛醫頭、腳痛醫腳;然而許多問題環環相扣,農村衰退沒有希望,不是小農即將退出農業生產,大家當往外搬,孩子愈來愈少,連農村裡頭的老師都要失業了。然而,在都市會過得比較舒坦嗎?忽略了各種影響,正如「蝴蝶效應」終將引起一陣龍捲風。

倘若政府無能,不能怪罪人民,也不能要大家共體時艱。人們要如何生活是一種選擇,而國家應扮演的角色是讓更多的選擇權得以保留才是。

進一步參考:
1.當農地成為一種商品(楊儒們) http://e-info.org.tw/node/29153
2.農發條例修正案對台灣三農的影響(公民新聞網) http://www.peopo.org/portal.php?op=viewPost&articleId=10453
3.我聞到了,濃濃的權利惡臭(廖本全) http://news2.ngo.org.tw/node/29176

By Ow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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